桃機噪音補助 最快8月底改發現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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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機噪音補助 最快8月底改發現金
2014-10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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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蔡依珍╱桃園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4年7月9日 上午6:11..

中國時報【蔡依珍╱桃園報導】 

機場噪音補助改發現金有譜!深受桃園機場噪音所苦的桃園鄉親一直希望「核銷制」的航空噪音補助改發現金,桃園縣府相關單位與民航局8日在協調會後宣布將在年底修法以符合民意,過渡期目前正由環保局研擬相關辦法,最快8月底即可改發現金。 

地方盛傳,民航局早已點頭噪音補助改以現金發放,但桃園縣府卻一直沒有明確動作。年底選戰將屆,又成為口水戰議題。根據今年1月29日公告實施的民用航空法第37條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14條修正案,明定噪音防制費得以現金發放,卻在但書要求必須用在噪音防制相關項目上,亦即須檢附收據審核通過後才能發放。 

縣長吳志揚不願縣府團隊「背黑鍋」,指示邀集民航局等單位召開協調會,對「法規修一半」表達縣府立場,縣籍立委、受影響的5鄉鎮市首長和縣議員也表達地方聲浪,終於讓民航局點頭同意修法,以「現金補償」方式取代「防制補助」,並將「噪音防制費」改名為「噪音補償費」,以符合民意,預計年底完成修法,並且追溯自今年1月29日施行。 

環保局表示,在修法完成前的過渡期,目前研擬修訂「桃園縣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費使用辦法」,待通過縣府法制審議會和8月底的縣政會議後,即可公告實施,未來將由鄉親簽下切結書,由環保局造冊後經由法院公證,完備法律程序,即可直接發放現金。 

環保局長陳世偉說,縣府樂見噪音防制費直接以現金發放,可簡化行政作業程序,但「一切仍須依法辦理!」強調第3梯次噪音防制補助申請書將暫緩寄發,已收到申請書的民眾,可選擇依目前規定提出申請,或於修法後再提出申請,權益不會受影響。